问题 | 伤势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
释义 | 一、伤势鉴定在哪个部门做 伤势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具体来说,伤者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公安机关进行伤残评定。 若超过15日提出申请,将视为无效申请,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不再受理。当然,如果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机构有权要求委托人进行补充。 二、伤势鉴定流程介绍 伤势鉴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伤者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伤残评定申请。 2.审查鉴定事项与材料:司法鉴定机构会对委托鉴定事项和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如果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 只有当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时,司法鉴定机构才会受理。 3.机构进行鉴定:在受理委托后,司法鉴定机构将在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伤势鉴定法律依据 伤势鉴定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伤势鉴定的程序、标准、鉴定机构等进行了规定,确保了鉴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进行伤势鉴定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鉴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你在进行伤势鉴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不妨在法律网上咨询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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