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 |
释义 | 一、合伙未经清算能否直接起诉 合伙未经清算一般不能直接起诉。根据《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合伙人未经合伙清算,直接起诉要求退还合伙资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 二、合伙做生意怎么分配利润 合伙做生意分配利润的方法: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平均分配利润;按照按份责任分配原则,根据合伙人出资的比例,按比例分配利润;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三、发生了合伙合同纠纷哪些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了合伙合同纠纷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1.提供合伙人的人数、姓名等自然情况。 2.有字号的合伙应提供注册的名称、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数量、地点,开户银行的帐户,申请商标登记,合伙人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证明。 3.是口头协议合伙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据情况。 4.合伙协议、合伙清算协议是必须有的,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跟案件相关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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