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不是要去户籍所在地 |
释义 | 一、离婚是不是要去户籍所在地 办理离婚并不一定需要回户口所在地。 1.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可以在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是否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取决于所选择的离婚方式。 二、异地离婚的可行性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可行的,但具体可行性取决于所在地区是否实施了相关试点政策。例如: 1.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地,已经实施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允许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在这些地方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2.这意味着在这些试点地区,即使男女双方的户籍不在当地,也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 三、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现在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对申请进行初审,确认满足离婚条件后,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如不同意离婚,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这些程序是为了确保双方在离婚前充分考虑并协商一致,同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涉及复杂情感与法律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惑?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支持,助你走出困境,迈向新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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