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 |
释义 | 一、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 1.仲裁调解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当存在特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决的申请。 2.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行为。 二、申请撤销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调解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上述列举的情形之一。这些证据应当足以支持撤销裁决的申请。 2.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以确保程序的及时性和效率性。 3.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由该法院依法进行审查。 三、裁决撤销的法律依据 裁决撤销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你对仲裁调解书撤销还有疑问吗?或有其他法律问题,快来法律网获取解答,让专业法律人给你提供精准指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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