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卖淫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组织卖淫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 2.此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他人的人身权利和社会道德风尚。 3.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4.主体要件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5.主观要件上,本罪表现为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组织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将受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处罚。 二、强迫卖淫罪构成条件 构成强迫卖淫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不要求特殊身份; 2.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善良风俗; 4.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介绍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况 介绍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情况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1.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介绍组织卖淫罪的,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处罚。 以上是对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介绍组织卖淫罪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还有哪些法律疑惑需要解答?快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让法律小助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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