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到场吗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到场吗 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父母都到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二、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三、离婚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二)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更名。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三)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应该由其父亲或继母(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到场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孩子改名字需要父母双方都到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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