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
释义 |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发起人资格与人数、股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与筹办事项的法律合规性、公司章程的制定与通过、公司名称与组织机构、以及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条件。 二、发起人资格与人数规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的资格,并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其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但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对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4.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发起人能够充分履行其义务,并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三、法律符合的筹办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过程中,必须确保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1.这包括股份的发行、认购和募集方式、股份的划分和股票形式、以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在发起设立时,所有股份由发起人认购;而在募集设立时,发起人只认购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3.招标说明书必须载明法定事项,如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等。 4.发起人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确保公司的组织机构符合法律要求,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你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还有疑问吗?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设立、运营的法律知识,不妨登录法律网,与专业律师深入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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