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干了三天工资怎么算 |
释义 | 一、试用期干了三天工资怎么算 1.试用期工作三天,只要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正常付出了劳动,则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 2.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了解的过程,虽然时间较短,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的劳动成果同样应当得到相应的报酬。 二、试用期辞职工资问题 1.试用期辞职工资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意味着,无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何时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都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权依法提出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 ![]() 三、试用期离职工资扣除 1.试用期离职工资扣除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2.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意味着,只有在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赔偿。 4.扣除的部分也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试用期工资问题还有哪些疑惑?快来法律网了解更多法律常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求,请随时咨询。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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