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不了的财产和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一、继承不了的财产和权利有哪些 继承不了的财产和权利有: 1.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 5.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 6.被继承人配偶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部分的财产; 7.被继承人非法所得,及来历不明或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二、财产继承权债务人可否放弃 财产继承权债务人可以放弃,但是侵犯到债权人权利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三、财产继承是否需要公证进行法律认证 继承遗产不是必须要公证,具体如下: 1.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2.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如果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那么也需要进行公证,公证主要是公证这个证明。如果户籍在一个户口本上就不用公证亲属关系,但是如果要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就需要继承遗产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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