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虚假广告误导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如今社会,广告的应用是非常广泛的,生活中随处可见是广告,当然也存在一些虚假广告。那么,受虚假广告误导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什么情形下合同效力会自始无效呢?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帮助到您。 ![]() 一、什么是广告合同 广告合同是广告经营单位与广告刊户之间对刊登、播放、设置和张贴广告的时间、地点、次数、形式、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广告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双方意思必须一致。广告合同可表现为口头形式的,也可以表现为书面形式的,中国要求广告合同须是书面形式的(《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第12条)。此外,对承接外商广告签订的合同,还要参照其他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者处理争议时有所依据。 二、受虚假广告误导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五种法定情形。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有权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则该撤销权消灭。卖家利用广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导致买家签订合同,合同与其宣传不一致,商家可能存在以欺诈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或者买家存在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撤销的。 三、什么情形下合同效力会自始无效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受虚假广告误导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虚假广告误导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