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看守所能查到吗 |
释义 | 一、进看守所能查到吗 进看守所不能查到。 即使是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已经判决的服刑犯人未经批准,都不得被随意查询。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所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打电话给看守所查询某人是否在押的。看守所也不会告诉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二、看守所可以探望犯人吗 看守所可以探望犯人的,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三、进看守所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进看守所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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