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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中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一、交通事故中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事故后被扣车辆上的货物,交警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通事故后什么情况可扣留车辆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三、交通事故后车辆扣留时间是多久
    正常的事故车辆被扣留的时间应该为30天以内,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天。法律网提醒您,这个时限仅仅是针对事故车辆而言的,如果事故车辆还存在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或者未投保强制保险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该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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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6: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