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七级事故 |
释义 |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2% 1.全身瘢痕面积50%~59%。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8。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度)。 6.双耳听力损失≥56dBHL。 7.一耳或双耳廓缺损2/3以上。 8.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 9.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10.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11.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12.轻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13.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4.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5.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17.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大部分丧失。 18.髋、膝、踝关节之一功能大部分丧失。 19.一足除拇趾外4趾缺损。 20.一足除拇趾外,其他4趾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21.一前足缺失。 22.脊柱滑脱有神经系统症状者。 23.关节创伤性滑膜炎,长期反复积液。 24.下肢伤后短缩<3cm、>2cm。 25.肺叶切除。 26.成人脾摘除。 27.再生障碍性贫血完全缓解。 28.血小板减少(<8*10/L)。 29.胃切除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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