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北京市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均利用其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市场)工作场所,确定固定时间,组织有关劳动事务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一条龙综合服务。 (2)综合服务的内容: ① 职业介绍。 ② 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③ 办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 ④ (1)北京市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均利用其所属的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市场)工作场所,确定固定时间,组织有关劳动事务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一条龙综合服务。 (2)综合服务的内容: ① 职业介绍。 ② 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③ 办理招工录用备案手续。 ④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⑤ 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⑥ 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⑦ 工资和劳务价格咨询。 ⑧ 其他有关服务项目。 参阅文件: 《关于开展有关劳动事务工作综合服务的通知》(综劳管发字[1993]400号,199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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