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设立应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分公司设立应提交哪些材料 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其他。 二、分公司的设立相关事项 (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 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3)) (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4))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设立分公司,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分公司负责人履历表》; (3)《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三、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分公司设立没有章程。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公司章程,依法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设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公司设立应提交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设立分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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