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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欠款纠纷应该选择起诉哪些合作伙伴
释义
    一、合伙欠款纠纷应该选择起诉哪些合作伙伴
    对于合伙企业的欠款,可以起诉合伙人,因为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清场了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部分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百七十四条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规则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三、合伙欠款纠纷向哪个法院起诉
    法律网提醒您,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由其开庭审理,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已经协议约定管辖的,以协议管辖为准,没有约定管辖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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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4: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