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土地证补办流程是什么,户主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一、宅基地土地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宅基地土地证补办流程为: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网提醒:宅基地土地证掉落应及时补办。 二、宅基地土地证户主可以更改吗 宅基地土地证户主可以更改。农民现在可以持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向村委会提出变更申请,然后到乡建办领房屋建设申请表,经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后到建房局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第十四条第四点规定: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宅基地有哪些特征 宅基地的特征包括: 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3.农村村民建住宅,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引用法条: [1]《房屋所有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一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