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违法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生违法行为有哪些 过度检查,顾名思义是指在医院接受与自身病情无关的检查过多,超出范围。尤其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出现了部分医院通过“大检查”来“补贴”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在此公布的草案中,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四类违规行为: 1,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的; 2,违法违规使用诊疗技术、药物或者医疗器械的; 3,篡改、伪造、隐匿、销毁、丢弃病历资料的; 4,接受患者及其近亲属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同时,草案还严格规定: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有以上四类情形之一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违规行为有哪些 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 3、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 5、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 6、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7、未制定有关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9、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的; 10、未按照规定进行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三、医疗纠纷表现形式有哪些 1、医疗事故纠纷。是指医疗行为被确定为医疗事故而引起的纠纷。如一妇女到医院分娩,分娩后因失血过多引起死亡。经查患者是因为子宫出血医疗人员因为因为不负责任而没有及时发现造成的,经医学会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此纠纷即为医疗事故纠纷。 2、医疗伤害纠纷。是指在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犯了患者的人身权利,给患者生命和健康造成侵害的,医疗伤害纠纷。如一妇女到医院分娩,因大出血需要输血,医院为患者输进含有乙肝或爱滋病血液,造成患者感染肝炎或爱滋病。此行为虽然能构成医疗事故,但已超出医疗事故的范围,属于医疗伤害纠纷。 3、医疗合同纠纷。医患双方认为对方违犯医疗合同引起而引起的纠纷。如患者拖欠医疗费,或者医疗行为虽没有造成损害,但已构成误诊、误治,或者医患双方签订有以追求某种医疗效果为目的的合同,一方认为对方违犯合同约定的。医疗纠纷容易与医患纠纷混同。医患纠纷除包括医疗纠纷外,还包括与医疗行为无关的纠纷。如病员在医院自杀、自伤、自残、医院侵犯病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病员损害医院财物、损伤医务人员或其他病人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医生违法行为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相信一个医生,一位好医生是值得我们去尊金崇拜的,甚至可以说医生是再生父母这一伟大评价。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或者存在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