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有哪些赔偿标准适用 |
释义 | 一、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有哪些赔偿标准适用 对于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有以下赔偿标准适用: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 二、如何提起交通事故的诉讼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详细介绍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证据; 2.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在七日内立案,通知当事人; 3.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及其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布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5.开庭后,书记查明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公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6.法院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 三、交通事故案件结案时限是多久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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