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伙企业除名退伙 除名是指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将某一合伙人开除出合伙企业。除名的事由包括: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伙人可以退伙么 法律网提醒您,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要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区别: 1.概念不同。合伙企业一般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组织性质不同。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3.股东承担的责任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