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汽车分割流程是怎样 |
释义 |
一、离婚汽车分割流程是怎样 车辆具有不可分性,在离婚诉讼中不可能将车辆进行拆解分割,因此一方得车一方得折价款就成为车辆分割的常用方法。 司法实践中,车辆分割一般有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方式有二: 一是协商式。双方协商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协商结果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再对分割的方式进行调解或判决。这种方式比较快捷与便利。 一是评估式。若双方无法就车辆价格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的价值进行鉴定,然后以评估的结果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关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选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二步,对车辆进行分割,方式有三: 一是补偿,即由一方获取车辆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是竞买,即在双方均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主持,双方叫价,价高者获取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是拍卖,即在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再将拍卖所得在双方之间进行分割。 如果出现双方婚后购买的车辆挂靠登记在他人名下,在离婚诉讼中,因涉及其他案外人的利益,法院对该车辆一般会不予处理,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4、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离婚汽车分割流程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夫妻离婚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都按照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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