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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放弃工伤申报流程
释义
    一、放弃工伤申报流程
    放弃工伤申报流程: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2.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二、工伤需要赔付的内容有哪些
    工伤需要赔付的内容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三、享受工伤保险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享受工伤保险条件如下:
    1.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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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