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工商股权转让步骤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的工商股权转让步骤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1.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3.在股权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确定股权转让是否无效的条件 确定股权转让是无效的条件有: 1.股权转让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股权转让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3.股权转让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4.股权转让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股权转让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股权转让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5.股权转让协议 ( 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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