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冻结资金是不是意味着破产 |
释义 | 一、法院冻结资金是不是意味着破产 一般不会的。个人财产没有影响。公司被起诉,需要原告在起诉的时候一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诉讼,才会根据其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冻结公司账户一定金额的资产,不会影响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账户。公司债务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没有关系。 那么公司申请破产以后,法人的责任是怎样的呢? 首先,根据破产法第二条,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以,如果法人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请破产。 其次,根据破产法第128条,规定企业法人有: (一) 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六)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七)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八)对个别债务进行清偿的以上八种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人要依法承担责任。 ![]() 二、法院冻结个人账户的情况 法院有权冻结他人个人账户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 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 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三、企业破产如何优先拿钱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③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按顺序清偿的规则。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①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②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③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④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法院冻结资金是不是意味着破产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公司破产就代表着公司所有的信息将全部会进行注销,但公司申请破产还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只要公司的事情处理好,对于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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