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保证责任 |
释义 | 一、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需要承担的保证责任: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二、哪些人能成为保证人 能成为保证人的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具体如下: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稳定的收入,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具备合格的保证主体,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不属于法律禁止作为保证的主体。法律网提醒您,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均不可以作为保证主体。 三、保证人的追偿权怎么行使的 保证人的追偿权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了其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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