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书面形式是否必须严格 |
释义 | 一、租房合同书面形式是否必须严格 租房合同书面形式不一定必须严格。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如口头承诺)。但房屋租赁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为了更好地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还是应当要采取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含有哪些合法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含有的合法内容如下: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三、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即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 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如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如交付定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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