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中介费的收取因服务项目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一﹑权籍调查 1﹑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 2﹑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的身份及权利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二﹑房屋使用状况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坐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结清情况; 2﹑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三﹑行情调查 1﹑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2﹑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四﹑确定成交意向并订立交易合同 1﹑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 2﹑约定洽谈时间,沟通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认定当事人身份; 3﹑为双方选定合同文本,指导双方签约并作见证人; 4﹑告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房款支付方式等。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五﹑办理产权过户 1﹑过户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报告﹑确认﹑约定确权时间; 2﹑代收代付由客户支付的税﹑费; 3﹑完成交易过户﹑户口迁出。 该项收费的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 六﹑办理入住有关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公用事业费,有线电视等过户﹑费用结算等手续。 该项收费标准是,买方和卖方各支付200元人民币。 七﹑代办贷款 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及登记手续。 其要由买方支付400元人民币。 八﹑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该项要由买方支付300元人民币。 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后,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活动再次收取咨询费; 2﹑办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收取服务费; 3﹑服务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平摊,也可按买卖双方约定的分摊办法执行; 4﹑服务活动中涉及政府机构收取的税﹑费不包含在服务费中; 5﹑中介经济机构不可强制进行价格评估,有关单位要求评估的,中介经纪机构应向客户提供相关法规依据; 6﹑中介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准强制和诱导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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