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妊娠期间是否能请长期病假 |
释义 | 一、妊娠期间是否能请长期病假 妊娠期间是能请长期病假的。 我国法律未禁止怀孕请病假。员工因为生病无法正常工作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申请病假,批准过后便可以休假。而且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 法律网提醒您,产假一般是正常发工资,因为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在这期间的工资正常发放。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三、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不是续签原合同,原合同应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