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农村房产是否交纳房产税? |
释义 | 问题:我企业在农村有一房产,现出租出去,取得租金收入,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1)城市市区和郊区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区域; (2)县(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吉地税函[2004]51号文件规定:房产税在城市中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市区”。指的是城市行政辖区内按城市建设规划已实际成片开发建设(如被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给水排水、园林绿地等公共和基础设施所覆盖或占据)的非农业生产区域。农业生产区域(农村)仍不征税。 提示:因为农村不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所以您企业不论是自用的房产,还是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都不征收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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