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吗,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吗 租赁合同无效还要付租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于支持。”因此,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并不是不需要支付租金了,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旧可以向承租人主张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占用费。 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出租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 3.出租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 4.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法律网提醒,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5.出租临时搭建的房屋。 6.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7.转租中,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8.出租人无权出租的。 三、租赁合同无效要付多少租金 租赁合同无效要付多少租金要考虑如下因素: 1.房屋租赁过程中是否存在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如漏水、停水、停电等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情形。 2.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尽到了各自的注意义务,如出租人有无明确告知租赁房屋的产权情况、承租人有无询问租赁房屋的产权、既往租赁情况等。 3.承租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承租人已经按照约定用途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等。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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