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认定 |
释义 | ◆办事项目 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认定 ◆办理机构 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 ◆办事依据 1、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2、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9号]; 3、关于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43号]。 ◆申办条件 从事过经国家及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定的可列入提前退休范围的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 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根据《受理情况回执》中注明的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表三) ◆办事项目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特殊工种工作年限认定◆办理机构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办事依据1、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2、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9号];3、关于坚决制止弄虚作假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43号]。◆申办条件从事过经国家及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定的可列入提前退休范围的特殊工种工作的人员。◆申请材料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根据《受理情况回执》中注明的办理期限。◆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表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