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赔偿是谁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赔偿是谁赔偿 工伤认定赔偿是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嘱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申请书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应当写明: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 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三、工伤认定是不是归劳动局 工伤认定不是归劳动局,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如下: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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