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0年前,我家买了大伯家的宅基地盖房子,当时我家给了5000元,但考虑到彼此是亲戚关系,我们没有要求写收据。现在我们家拆迁了,大伯家的人问我家要土地,还要和我家打官司,请问这样的事怎么解决?陈先生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陈先生一家从大伯家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两家作为同一集体组织的成员,这种交易是合法的。不管是否有书面的合同,只要事实存在,大伯家转让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已属于陈先生一家,在此宅基地上合法建的房子,属于陈先生家私有财产,如因征收拆迁而给予的经济补偿也应归陈先生一家。叶律师认为,由于陈先生一家与其大伯家在对宅基地的认识上存在差异而产生纠纷,这本质上是一种民事纠纷,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的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调解甚至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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