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专利转让需要双方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然后递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著录项目变更申报表。 2、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费人民币200元。 3、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赠与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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