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受理的业务 |
释义 | 公证处受理的业务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公证处办理业务收费标准 公证收费标准如下:(价格单位:元)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 80 2、证明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资格、资信 500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证据保全:(1)证人、证言书证保全 200 40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动产, 其它物证保全 10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1000 5、票据拒绝证书 400 6、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使用许可 500 7、证明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其它法律文书其它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500 100 8、证明经济合同: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万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2.5 ‰;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2‰ ; (4)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1.5‰ (5)2000万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0.5‰ (7)1亿元以上部分收0.1‰。 9、其它经济合同 (1)2万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收8‰; (3)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收6‰; (4)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5‰; (5)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4‰; (6) 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收3‰; (7)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收2‰ (8)300万元至400万元部分收1‰; (9)400万元以上部分收0.5‰. 10、证明民事协议 200,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 11、证明收养关系:生父母共同送养 500 生父母单方送养; 800 其他监护人送养 1000 1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遗赠 2% ,最低 200 13、提存公证 0.3%,最低100。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14、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 ‰ 15、遗嘱 200 16、确认遗嘱效力 300 17、证明对财产(含遗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0.2%,最低200 18、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涉及人身权益的 (2)涉及人身权益以外其他关系的 100 无标的额的,200 有标的额的,0.1%,最低200 19、证明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20 20、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1)保管文书(含遗嘱) 每件每年50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公证 200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 80 (4)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 50 (5)代拟经济合同 双方协商收费 (6)解答法律咨询 双方协商收费 21、证明抽奖、抽签、开奖及其他现场公证 (1)非营利性的 (2)营利性的 500按标的额的0.1%,最低500 22、证明拍卖、彩票销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招投标公证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1‰。 24、证明股票、债券发行上市法律事务 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5‰,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5、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件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 民事类50 经济类300 26、证明财产分割 公民每人每宗200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宗500 27、解除收养关系 200 28、证明劳务合同、聘用合同 80 29、证明出国留学协议 200 30、证明出口商品注册商标 500 31、承担公证顾问事务 双方协商收费 32、查询公证档案资料 20 33、公证书翻译(英文)费 每千字收60,不足千字按一千字收费 34、副本 20 公证处办理公证的相关法律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具体事项分列如下 1、 出生公证,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具体到市、县)及父母姓名(父母已故的要注明); (3)申请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2、亲属关系公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住址以及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3)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公证,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书;未婚的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书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丧偶后有(无)再婚证明; (3)申请人的双人合影照片三张或单人大一寸照片各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公证,办理学历(学位)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5、经历公证,办理经历公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什么单位从事何种工作或担任何种职务。有职称的应提供职称证书,如工程师证、厨师证、教师证等; (3)申请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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