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章和签字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签章和签字有什么区别 签章和签字有的区别是:签字是指亲笔签名。一般签字较难伪造,真实性强。但是签字印章效力等同于签字。签章是在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上加盖印章。其作用有双保险的意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有效。 3.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不同。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成立和生效的时间有差异。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是否有效。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缔约主体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2.合同具备成立的基本内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达成合意; 3.成立的合同应当具备要约、承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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