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释义
    一、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不予批准逮捕后公安如下处理:立即释放;对于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审查批准逮捕的条件
    审查批准逮捕的条件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等。
    
    三、逮捕与拘留的区别
    1.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法律网提醒您,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
    2.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3.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5 2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