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和聘礼属于谁 |
释义 | 一、彩礼和聘礼属于谁 彩礼和聘礼一般属于归谁要看情况:如果是婚前的彩礼和聘礼属于女方,婚前的彩礼属于男方赠与女方,属于女方的财产。如果是婚后的彩礼和聘礼,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彩礼离婚后要退还吗 彩礼离婚后一般是不需要返还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就需要返还彩礼。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官司需要的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的证据,如订婚仪式的录像或者照片; 2.提供已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卡的账户明细; 3.证明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证据,如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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