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人员如何管理 |
释义 | 一、监视居住人员如何管理 监视居住人员如下管理: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期限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网提醒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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