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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要求
释义
    一、债务人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要求
    债务人质押合同内容有的要求是质押合同必须为书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民法典中质押合同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三、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1.主体适格。主体适格即当事人适格,是指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在主体资格上不存在瑕疵。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本质要素,是指向外部表明意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意思的行为。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抵押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抵押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善良风俗的抵押合同,以及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的抵押合同等等,都属于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皆为法律所禁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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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