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继孩子如何上户口 |
释义 |
一、过继子女是否属于收养 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以设立亲子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立嗣,又叫过继,主要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立同族的子侄为传宗接代之人。 立嗣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收养。首先,立嗣者可以有子女,而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其次,只有同族的男子才能被立嗣,而在收养关系中,无论是否同族、无论男女,都可以被收养;再次,男子被立嗣后,在法律上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而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终止了。 “嗣子”与“父母”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如果形成,那么“嗣子”相当于养子,其和“父母”的抚育、赡养、继承等法律关系,与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一样。 ![]() 二、过继孩子如何上户口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过继子女只有办理收养手续的,才能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收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已婚的带上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另外,《收养法》相关法条规定: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过继孩子如何上户口"等相关法律知识。过继子女需要办理收养手续的,才能申报户口,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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