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口头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下面法律网继承法编辑介绍的是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有哪些。 一、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见证人条件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口头遗嘱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什么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什么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 多份遗嘱并存如何认定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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