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远的工伤鉴定部门在哪里申请 |
释义 | 一、清远的工伤鉴定部门在哪里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部门专门的鉴定单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会安排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有专门的指定医院、鉴定人员)。工伤是需要向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的材料有哪些 (一)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二)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三)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四)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六)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七)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清远的工伤鉴定部门在哪里申请等相关法律知识。工伤鉴定的部门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有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员工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就可以携带工伤认定书、治疗记录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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