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工龄最新的认定政策 |
释义 | 一、连续工龄最新的认定政策 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工龄的分类 工龄主要分3种: 1、一般工龄,又称总工龄,指工人或职员的总的工作年限,在中国,一般工龄曾是确定 职工退休待遇的一个条件。 2、本企业工龄,中国又称连续工龄,苏联称不间断工龄,日本称企业工龄,指工人或职员在某一单位(包括经组织批准的调动)连续工作的时间,是一般工龄的组成部分。 3、特定工作的工龄,工人、职员从事某种特定工作、但任某种特定职务或在某种特定部门担任工作的年限。 三、如何计算个人的连续工龄保险保障 连续工作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的,调动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短生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的,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被遣散人员在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再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的,其遣散前和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人员仍留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应连续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算工龄,其复工后,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连续工龄最新的认定政策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工龄是劳动者在社会工作和生活的一个资本,工龄越长,所享受的工龄津贴和某些保险福利的待遇就会更好。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