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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在哪
释义   一、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在哪
    1、辞职和自动离职从现象上来看都是你(员工)主动不干了。
    2、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不管用人单位同意还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没有法律责任。
    3、你所说的自动离职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这样不好,如果单位以旷工违纪把你开除或辞退,你的工作记录很不光彩,扣你的旷工工资和违约你也没办法,很吃亏。
    4、法律规定自动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负责赔偿(包括培训费、安置费等)。如果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聘用了你而你没有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或者保险等能证明你和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那么这个第三方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到惩罚,哪个单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档案、保险在单位名下,麻烦,要把它们都转出来,如果单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长。其实说到底,还是走正规的辞职手续比较妥当。
      
       二、自动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辞职和自动离职虽然都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目的,但是两者一个是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另一个则是擅自出走离开单位,这样是会受到一点惩罚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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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