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标准给谁 |
释义 | 一、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标准给谁 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标准给法官。 刑事案件起诉条件: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二、法院立案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向法院申请立案只要提供起诉状、初步证据,符合立案要求便可,法院立案庭将首先在情势上审查立案申请是不是符合标准,对具有明确被告、诉求清楚、根据充分的,法院会立即予以受理,直接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 1、证据无需在立案时全部提交; 2、只要在举证期限内,都可以补充提交证据; 3、立案后应当跟踪案件,及时提交补充证据; 4、若确切来不及提交,可申请延期举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三、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六)公告送达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标准给谁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检察院起诉书和量刑标准给法官。若您还有什么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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