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法人的成立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法人设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依法成立”是法人成立条件的原则性规定,与其他条件之间并不是并列关系,法人成立的四个基本要件,即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三、民法典对法人的成立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成立的四个基本要件,即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 (一)自己的名称。为了明确交易对象和方便国家对法人的监管,法律要求法人实行“显明主义”,即作为民事主体的法人必须具备自己的名称。法人设立原则上可以自由选择法人名称,但法律对法人命名进行适当干预。法人对自己的名称具有专有权。一般而言,法人名称具有以下限制: 其一,名称单一。一个法人仅能使用一个名称。 其二,警示原则,如公司法规定,在公司名称中注明有限责任或存在有限公司字样,禁止非法人组织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其三,要素限定。企业名称须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或商号、行业或经营名称、组织形式等要素依次组成。 其四,公序良俗原则。法人所取名称不得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不得包含政党、党政机关名称等。 (二)组织机构。我国法人概念采取“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并以法人的组织机构为法人的实在基础。为形成并贯彻法人的独立意思,法人须有意思机关、执行机关与监督机关。意思机关,即形成法人团体意志的机构,如股东大会、会员大会等。对无意思机关的财团法人,其意思由捐助章程形成。执行机关,即执行意思法人机关的意思及意思机关的决议,对内管理法人内部所发生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商事活动的机关。监督机关,监督机关以监督执行机关的具体活动为己任。 (三)住所。法人住所是法人民事活动的中心。它是法人的主要经济活动地点,也是债务履行、诉讼管辖以及清算的地点。为确定与法人有关的民事关系及法律事实的空间要素,法律确定某一固定地点为法人的所在,即为法人住所。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营利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住所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其住所非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特别法人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四)财产和经费。财产主要是针对营利法人而言的,而经费主要是针对非营利法人的要求。财产和经费是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对于特殊的公司类型,如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对其注册资本还有具体要求。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民法典对营利法人的监督机构有哪些规定以及民法典对法人的成立有什么规定的具体内容,在我们的实践生活中,一般人都是自然人,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承担的法人的身份,就有法人的身份和义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上法律网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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