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期间怎么算 |
释义 | 一、清算期间怎么算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用公式表述如下:清算所得=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企业的资产可变现价值是指企业清理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完成清算后,所剩余的全部资产折现计算的价值。如果企业剩余资产能在市场上出售而变现,则可以其交易价格为基础。用公式表述如下: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货币资金+清理债权的的可收回金额+存货的可变现价值+固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非实物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资产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该项资产在未来使用或最终处置时,允许作为成本或费用于税前列支的金额。用公式表述如下: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某一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账面价值-以前期间已税前列支的金额 【例】某项机器设备,原价为1,50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会计处理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允许加速折旧,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资产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计提了2年的折旧后。请分别计算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0,000.00-600,000.00=900,000.00(万元)计税基础=1,500,000.00-500,000.00-400,000=600,000.00(万元)清算费用是指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与清算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清算组组成人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评估费、咨询费等。相关税费是指在清算期间因处理资产、负债而产生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债务清偿损益是指纳税人在清算期间清算债务的所得或损失。清算期间应交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税率(即25%)。 二、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清算期间怎么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因此,鉴于各公司的特殊情况不同,清算事务的复杂程度不同,对有特殊情况而影响到清算程序顺利进行,使清算组无法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的,允许清算组提出延长清算期限的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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