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批捕还需要办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一、不批捕还需要办取保候审吗 不批捕不需要办取保候审。 由于逮捕的请求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提出的请求,若是其在该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不足以让检察院批捕的,此时主体会被拘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故此若不是由于生病需要治疗等的理由,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 1.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3.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 4.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5.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6.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7.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8.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9.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三、不批捕多久结案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法律对不批捕多久结案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检察院不批捕,最长37天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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