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子女遗产分配问题 |
释义 | 我父母为原配夫妻,一共育有五个子女,80年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时小妹随父亲进城并被照顾进入父亲单位工作,后结婚成家后随父亲生活,98年父亲单位房改,依照单位规定父亲分得一处房产,房产权为父亲所有,同时按小妹情况也能享受分房,但按单位规定,小妹和父亲一起生活,不能参加校本部分房,可酌情给予经济补偿或是学校本部外家属区的房产,据此2000年小妹分得一套55平方的房产,产权归小妹。母亲因照顾弟弟家的孩子,常年在老家生活,03年母亲中风后一直住在弟弟家,09年5月母亲去世,09年8月父亲去世,父亲没有留任何遗嘱,前些日姐弟五人召开家庭会议,对房产进行了分割,房屋产权给小妹继承,前提是付给三个姐姐各7万元,弟弟25万元,并在大家同意的基础上小妹给我们其他4人打了相关的欠款借据,现在小弟反悔,现在想请教律师,该房 解答: 之前召开的家庭会议合法有效,不得反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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